做好人遭冤狱十年 郭洪山再面临开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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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,独自一人在家的郭洪山被警察劫持,关押到秦皇岛市抚宁县看守所至今。十月二十五日,郭洪山的女儿收到昌黎法院电话,告知将于十一月二日对郭洪山非法开庭。近日,律师和家属赶去检察院和法院递交各种文件和办理辩护事宜,依法维权。

修大法 家庭和睦

郭洪山,男,六十五岁,秦皇岛市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职工。妻子孙玉凤,原在秦皇岛电机厂工作,炼功前,患有头痛、风湿性关节炎、内分泌失调、钾低等多种疾病。夫妻俩因身体不好,长期吃药,家中的钱几乎都用在治病上。

一九九六年五月的一天,孙玉凤下班回家,带回一本《转法轮》书,说这本书特别好,能祛病健身。孙玉凤炼功后三个月,月经恢复正常,其它病症也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修炼法轮功之后,她再也没有去过医院,给家庭和单位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。全家人都非常高兴。

一九九七年五月,郭洪山也开始修炼法轮功。通过学法炼功,郭洪山的身体得到了净化,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懂得了怎样做一个好人,更好的人。一家三口的生活平静而温馨,亲戚们都很羡慕。

中共迫害 家破人亡 再遭绑架

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,郭洪山与孙玉凤遭中共各级人员迫害。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,郭洪山被秦皇岛市公共交通分局诱骗到分局,被殴打的伤痕累累,后被非法判刑十年。

期间,孙玉凤两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,长达一年多,被打毒针、灌药、喝脏水,最终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含冤离世。

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时许,郭洪山和两位法轮功学员、一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在一法轮功学员家做真相台历时,被警察绑架(可能是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派出所),其中一位年轻的张姓法轮功学员从五楼跳下(编注:请法轮功学员不要以过激的方式反迫害),不幸死亡。

当时,因为郭洪山身体检查不合格,被所外“监视居住”。他曾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。回家后,警察多次上郭洪山家里骚扰。

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,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局与秦皇岛和平大街派出所所长李文涛等警察,在郭洪山家中骚扰、绑架了郭洪山。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,郭洪山被转入秦皇岛第一看守所。海港区公安警察欲利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发生的迫害案,继续迫害郭洪山。

无中生有构陷案 被移交检察院

追述回到,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,郭洪山被绑架。他的身体被检查有心脏病,被监视居住,释放回家。

当时,秦皇岛和平大街派出所的警察,为了构陷郭洪山,无中生有地把五、六年前,郭洪山被非法拘留的拘留单拿来,修改过,再次使用,作为绑架的借口。警察也没有出示新的拘留证,也没有出示警察身份证件,就绑架了郭洪山,这本身就执法犯法,私闯民宅。

同时,检察院并没有立案的相关文件,检察院也没立案。

然而,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,郭洪山被构陷的卷宗被转到海港区检察院。

面临非法开庭 律师、家属递交文件

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,郭洪山的女儿接到昌黎法院电话,通知十一月二日开庭。

家属给公诉人李红宇打电话,问什么时候(将构陷郭洪山的案卷)送到法院的?她说,十月一日以后。郭洪山的女儿问:“你调查了吗?就给送到法院?”她说:“我们依法审查了。”

郭洪山的家人请了天津律师。十月二十七日,律师去昌黎法庭阅卷,并申请家属辩护人。法官张秋生要求家属辩护人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现时表现证明。

家属去派出所问,派出所说,首先他们只公对公,法院出手续,才给开证明,这是有法律依据的。第二,现时表现证明,只给犯罪嫌疑人开过,没给正常公民开过。第三,申请家属辩护人,只需要开亲属关系证明就行,这是法律规定的。

所以, 家属第二天还要找法官去讲,要依法办事,提供什么证明都可以,但法官要拿出法律依据来,如果不拿出法律依据,家属就要去上级投诉,去督察投诉,去一万二千三百六十八投诉。

十月二十七日,郭洪山的家属还去了检察院,将相关材料递给公诉人李红宇。家属表示:我的亲人受冤狱,家属肯定要追究到底,五年、十年、二十年,都要追究到底。

另外,家属和律师还去了昌黎法院。律师递交手续、签字、阅卷等,因为疫情原因,都是在院儿里一张小桌子上完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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